教育部:严禁学校引导学生指定渠道购买电子产品
2024-05-14 15:20:04博客
为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水平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基础教育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旨在通过明确“三项规范整治重点”和“……
为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水平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开展基础教育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的通知》。该通知旨在通过明确“三项规范整治重点”和“十二条负面清单”,聚焦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,切实筑牢教育安全防线,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。
此次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针对的主要问题包括安全底线失守、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。为确保行动的有效实施,教育部特别制定了“十二条负面清单”,其中两条重要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。
首先,第十一条明确规定:“严禁学校违规选用教材教辅,或以任何形式强迫、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、电子产品、教辅材料、文具等。”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防止学校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的商业行为,确保学生能够在公平、公正的环境中接受教育。
其次,第十二条也提出了严格要求:“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,擅自增加收费项目、提高收费标准、扩大收费范围,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。”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,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,确保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得到合理控制。
教育部表示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严格按照“规范管理年”行动的要求,加大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、触碰底线红线的办学行为的惩处力度。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、敷衍塞责、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,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办问责。